我是如何當神豪的_第一千一百七十四章 融洽(2)

作者:幼兒園高手·10個月前

“井總,其實你剛剛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這句話出自德國著名的法學家耶林。不過我認為你可能聽到的途徑應該是在b佔的那位刑法老師聽到的。”

井高饒有興趣的道:“嗯,對的,對的。羅教授在b站的人氣很高啊。我特別喜歡他的影片裡的那些刑法學桉例,非常挑戰腦回路。”

這位羅教授的影片下面,經常有各種發散的評論。有這麼一個桉例:張三和友噼後,友憤而跳樓,那麼張三是否構過失致人死亡罪。

這是一個正常的法學問題。那麼秀兒來了。請問:張三的友在跳樓的過程中砸到人,那麼是否構高空拋罪?

張教授笑笑,繼而認真的道:“井總,我對大法黨是有意見的!他們過於追求程序正義,追求程式公平,而罔顧結果公平。我很多時候對有些罪名是更推薦古代的罪罰。

有些時候就該搞株連。

我們的歷史在治理的法律上面,和西方相比,有獨到之。不能完全的拋棄。而且大法黨在講程序正義時,往往是搞嫁接手法,給權貴留法律後門!”

井高很興趣的道:“張教授,你給詳細的說說。”他是一個習慣於傾聽的人。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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