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七零,我從下鄉知青開始做起_第三百六十一章 不講理的呂家人(1)

作者:九月不白·5個月前

盛國昌工作這麼多年,唯一一次利用自己的份,竟然是為了跟呂豔離婚。

因為盛彩虹是呂豔帶過來的,盛國昌最後還是選擇了把盛彩虹的戶口遷走。

倒也不是他不念舊,而是盛彩虹如果還在他家的話,呂豔肯定會用各種藉口過來看兒的。

這些年他對盛彩虹也是掏心掏肺的好,算是仁至義盡了。現在媽做了錯事,跟著媽遷出去也是應該的。

盛國昌做這些事的時候毫沒有心理負擔。

因為他如果不辦理的快一點,到時候警察追不回那一萬塊,肯定會來找他要。

他又不是大冤種,呂豔算計了自己侄,他還替呂豔還錢,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果不其然,警察審訊結束後,被呂豔拿走又給了孃家人的一萬塊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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