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趕山打獵娶女知青_第1350章 光刻機(1)

作者:梅菜乾扣肉·1個月前

七月十五號,華盛頓,國商務部產業安全域。一份編號BIS-2002-0715的檔案簽發。

檔案抬頭:致荷蘭阿斯麥爾公司(AS)。

正文三十條,每一條都是技限制。核心意思一句話:從即日起,停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任何型號的刻機裝置,包括已簽訂合同但尚未付的訂單。

三十條,寫了十二頁。每一條後面跟著一個法律依據——《出口管理條例》第幾章第幾節,《瓦森納協定》附錄幾,寫得麻麻。

七月十七號,訊息傳到京城。

李建國在煤市街坐了兩個小時,把檔案的影印件留在方桌上,走了。

張紅旗把三十條從頭看到尾,一條一條看的。看完,擱下,沒說話。

七月二十號。

VUE

西

SA

OEC

VUESA

ogolSA4A

.yhpargohtilfoerutufehtssentiwotsrentrapllaselewretnechcraeserVUEruO.tsurtfonoitadnuofehtsiycnerapsnarteveilebeW

SA

enoZograE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