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照島_第1119章 三方(1)

作者:墨筆點綴繁星·9個月前

“普特波特里?大爺,我聽說,那裡不是要開發商業小區嗎?還是由公司主導的。”斯雷問。看樣子,他也注意到了這個十分關鍵的資訊。

“就那種破地方有什麼值得開發的?”老船長說,“大山邊,還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汙染嚴重,空氣質量也不好,傻子才去那裡買房哩。更別說它還在V區了。那時候的V區可是很窮的,治安也不好。而且在當時,值錢的房子和能炒上地價的房產都集中在中心區,所以公司怎麼可能去做這種賠本的買賣?”

“但普特波特里確實拆遷了,原址也變人工森林了。如果公司不去主導,這種事也做不吧?”

“那就只能是委託人已經付過款了,”塞拉斯加進來,解釋道,“相關的地產所有權也轉移完畢了唄。雖然後來委託人消失了,也喪失了合法權益,但地標易已經完,後續的工程開發合同估計也早就簽了,所以公司肯定得按照相關合同履約呀,否則的話,公司豈不了擅自撕毀合同的小人?源先生可是很在乎這個的。”

“嘿,你還真不愧在地產部待過幾年,”老船長笑道,“相關的知識,你居然還記得呢。”

塞拉斯驕傲道,“那是當然了,因為我的腦子是多執行緒的。”

“啊,你是電腦。”

“去一邊兒去。”塞拉斯看回斯雷,又道,“公司也不會無緣無故侵佔有主土地的——各種‘裡’的地權,其實並不在公司那裡,而是在島辦公廳名下。小夥子,我看你還有點懵,那我就來給你詳細解釋一下吧。”他喝了一口酒,繼續道,“當初,度卡因大人出臺了《難民接收安置辦法》,各種‘裡’也隨之建立。其建設用地資金,一部分來自貢金庫,一部分來自銀行貸款,還有一部分來自社會捐助。也就是說,在各種裡建設的同時,島辦公廳便從公司手中購買到了相關的土地,這些土地的產權,自然而然就同公司沒關係了。所以呢,當出現第三方想進行土地易時,首先要同島辦公廳進行磋商,然後去公司那裡進行稽核報備,最後,這三方都沒什麼問題了,相關的工程才能開始工。而相關的地產專案的開發建設,肯定也得委託公司進行理——那時候的地產開發權,公司可沒有對外開放。咱就拿普特波特里舉例——委託人看中了這片土地,想購買這片土地,那他就得先去當地的島辦公廳提出購買的申請;只有當地的島辦公廳同意了,這個委託人才能去公司進行報備;公司評估後覺得沒什麼問題了,才會同意土地易。也就是說,公司在這三方里充當的角,只是個稽核員而已,真正的甲方乙方,其實是委託人與島辦公廳。當然了,後續的工程開發與公司肯定有關,不過,這又是另一個合同的事了,與土地易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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