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塑強漢_第133章 隨縣之戰(2)(1)

作者:深山老僧·9個月前

在東漢的兵役實行的是“更賦制”。

有錢的人家不想服兵役,便可“納錢代役”。

在更賦制下,每個男丁需要服兩年兵役(有的兵種服役期更長)。

但與蔡實施的募兵制,護民軍也好,林軍也罷,都有軍餉。

最低每人每月五十錢,並隨著職位提升而提高。

也就是說,加護民軍,在五年的服役期間,每個人的軍餉,最低也可以養活一家四口人,五年後退役時,還有一筆“退役費”。

採取的募兵制,而且只招收十五、六歲的年,八年後還能退役,等於是幫農戶養孩子,養了孩子之後,再服役五年。

有軍餉,正是壯勞力時(二十三、四歲),領退役費回家務農,連娶妻生子都不耽誤。

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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