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我在梁山當綠茶_第13章 仗義每多屠狗輩(1)

作者:山中老宅·9個月前

宋時酒樓有正店和腳店的區別。所謂正店是府批准可以自行釀酒的店家,而腳店則無自行釀酒之權,所賣酒水從正店進貨。故而腳店規模都不是很大,但各有風格和定位。

酸棗門外一家名為張氏酒家的腳店,這日被一潑皮包了場子。整個開封北城的幾百潑皮都在張氏酒家飲酒。

要說京城潑皮閒漢,其實也沒什麼銀錢,這裡是天子腳下,潑皮從來是附庸各位人家的衙,充當打手或者跑。真正犯王法的事也是不敢做的。

“三哥。我們都知道您最近發了財,沒想到竟然如此遮奢,真就請咱們整個北城的弟兄吃喝?”李四舉著酒杯向張三敬酒,說話聲卻蓋過了整場的嘈雜。

整個北城的潑皮,誰人不知李四和張三是穿一條子,這麼大聲說話,無非是演戲給大夥看。但是吃著人家的酒菜,自然也得聽人家的話音。整個酒家原本嘈雜的聲音安靜下來。

張三見全場安靜下來,便道:“我能有這等賺頭,全在有貴人指點。這賭局賺錢也全靠弟兄們幫襯。”

張三開盤賭局,這些潑皮確實幫了忙,不但幫忙宣傳的整個汴京百姓皆知,更有人從中下了重注。

張三舉著酒杯謝眾弟兄幫忙,邀大家共飲了一杯,又道:“俺雖然這幾日賺了些錢財,但這買賣終究是一錘子買賣,不能長久。所以俺思索良久,打算把這一錘子的買賣做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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