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澀情緣_第3章 情愛分界(一百一十二)(1)

作者:酆行者·9個月前

一百一十二

文秀的媽媽當然知道文秀是個好孩子,對婆家也是有名的好,不過也要用開玩笑的方式敲打敲打文秀,讓更懂事,理好與婆家的關係。文秀當然也知道媽媽的用意。媽媽覺得年輕人到了外面的世界,心理上難免會變化,有可能與公公婆婆那樣的老年人發生觀念上和實際上的矛盾,進而會導致小夫妻之間的矛盾,等到發生了矛盾再說這些話就晚了,不如早點告誡,也就是防患於未然。媽對文秀說:“秀秀,你婆婆對你好,不是因為你對好,而是出於善良的本本來就是好人,對待你這個兒媳婦自然也不會不好,而是會更好。婆婆對你好,你也要對婆婆好。佩軒家裡以前條件並不好,生活艱難,一家人到今天不容易,你要會他家的難,不能做什麼事都拿咱家的標準去衡量,明白嗎?比如說,你過門了,買啥家裡用的大東西,要首先徵求老人和佩軒的意見,不能擅自做主就買,這樣就容易起矛盾。因為你要買的東西可能很貴,你不覺得;可是人家家裡勤儉節約慣了,覺得很貴。如果你買了,人家即使不說,但是心裡不一定舒服。這樣就會藏矛盾,如果矛盾積攢到一定程度,就會發,引起很大的衝突,就不可收拾了。所以最好就是不要積攢這樣的矛盾,咋辦呢?就是多和家裡的人通,換思想,這樣就不至於發生誤會,也不會積攢矛盾,互相瞭解,老人不嫌你想法太新,你也不會嫌老人思想太落後。秀秀,你看看你大嫂怎麼做的,就都明白了,你跟你大嫂多學著點。”

文秀聽了媽媽的諄諄教導,覺得是這樣的道理,媽看的比深。媽說的話雖然很平實,但是寓意深刻,需要好好去琢磨。尤其是媽說讓跟大嫂好好學著點特別抓住了要害,知道,媽和大嫂都是非常會做人做事的出,是要學習的榜樣。

於是文秀認真地說:“媽,你說的很對,我知道。佩軒他爹孃都是老實人,對我特別好,替我著想;我對他們也很好,他們對我也特別滿意。公公婆婆對人很寬容,一點不挑剔,為人和善,很好相。我聽佩軒說過,他家條件差,爹孃養大他不容易,他是個特別恩父母的人,我跟他了一家,自然會尊敬他的父母的,也會孝敬他的父母的。同樣,他也會孝敬你和我爸的。”媽點頭說:“這我知道。我一看就知道,佩軒是個好孩子,是個講義的人,他知道孝敬父母,也肯定會孝敬你的父母,在孝敬父母方面,他比你懂事。所以不管啥事,你要多聽他的意見。秀秀,你真是幸運,找的婿那麼有見識,那麼懂事,婆家人也都那麼好,你太有福氣了。你要好好珍惜。”

文秀知道媽說的對,雖然是自己選的婿,可是沒想到佩軒一家人是品行那麼好的一家人,跟特別合拍,幾乎沒有任何不合拍的地方,這也是沒有想到的。一開始只是看到佩軒是個正直、善良、厚道的男孩,心眼很夠數,讀書好,很,沒想到他有那麼多優點。其實跟佩軒越接覺到佩軒更多的優點,也就越發佩軒。一開始就知道,佩軒一旦確定跟,就永遠不會拋棄,他是個特別重義的人,他對爹孃、對和他一塊長大的發小、對和他桃園三結義的同學等等的態度就說明他是個有有義的人,不是那種三心二意的人,但是這些都被他的土裡土氣和貌不出眾所掩蓋了,所以沒有孩看上他,更沒有孩找他。當然他也刻意掩飾自己,不事張揚,所以也不太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只有細心發現了佩軒的這些優點,而且果斷地抓住了他,再也不放手。而他的確是個有有義的人,所以兩個人的就了一段佳話。

文秀一想到這裡就暗自得意,沒有看錯人,大多像他們這樣農村中學談的最終都沒有圓滿的結局,只有他倆就了他們的傳奇。文秀很容易就融了婆家,喜歡婆家的平等而隨意的氣氛;婆家也特別寵這個未來的兒媳婦。佩軒也越來越得到文秀一家的欣賞,他也是總想為岳家出力,只要他在,岳家挖糞坑的活他就自告勇去幹,這種苦力活他一點不懼怕,總是衝在前面;文秀的爸媽哥嫂都對他讚賞有加。兩個家庭、兩個人之間雖然貧富有別,但是品行都是一樣的正直、善良、厚道,這是他們倆能互相融對方家庭的前提。文秀家條件那麼好,但是一點也不會看不起那些條件差的人和家庭,相反,對那些條件差的人充滿了同,這是由的善良本決定的。佩軒一開始雖然沒有與文秀談的信心,但是也並沒有刻意去逢迎文秀,更沒有在自己考上大學以後趾高氣揚,他始終如一,是一種不不卑的態度。所以在文秀大哥第一次見到佩軒的時候,雖然覺得他很土氣,本配不上文秀,但是也不能不被他不不卑的態度和他有禮有節的談吐所折服,他覺到,這個酆佩軒是個剛強人,他的程度與他的年齡是不相稱的,他的遠超他的同齡人。從此,他極力想拆散他倆的想法開始慢慢搖了。

文秀認真地說:“佩軒他一家人跟咱家的人都是那樣重義的人,他家有孝敬老人的傳統,我聽他說,他媽對他就特別好,他八十多歲的時候,誰都不認識了,連他爹都認不得了,就只認得他媽,見人就說:‘我只認得我兒媳婦,天天給我餵飯吃。’他活到八十五歲,最後的幾年都是他媽一口一口餵飯的。活到這個歲數,也算是高壽。”媽隨口說:“當然是高壽,伺候的好,老人就能長壽,伺候不好,不可能長壽。你婆婆真是個好人啊。”文秀鄭重地說:“是,我聽佩軒說,他媽吃過很多苦,過到今天不容易。所以佩軒從小就知道心,五、六歲就知道給家裡幹活,去地裡拾柴禾、薅草,七、八歲就到生產隊掙工分,十二、三歲就在生產隊拉板車,像他一樣大的都沒他能幹。我想,他那樣一個人,肯定不是見異思遷的人,喜歡上一個人以後,就不會改變,所以我才跟他談的。”媽嘆說:“嗯,佩軒的責任太強了。這麼一個有責任心的人,你嫁了他不虧。怪不得你非要找他呢,現在來看還是你秀秀眼真不錯,還那麼果斷。”

文秀地說:“我就是看他是個老實人、是個有有義的人才跟他談的。有的人好說大話,言過其實,我就不喜歡;佩軒呢,總是把自己藏起來,很謙虛,實際上他是個很有主見的人,為人也好,格開朗;關鍵是他喜歡讀書,男生都喜歡和他在一起玩。那時候我知道,看上去我的條件比他好,可是他那麼喜歡讀書,早晚會考上大學的,所以實際上不是他配不上我,而是我配不上他。”媽說:“你秀秀看的準,是啊,一旦等到他考上大學了,再去找他就來不及了。”

滿宿

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