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主求生之天賦合成_第803章 領主繼承之法(2)

作者:祁開·9個月前

第一種,景峰領的子承父業,死前剷除能夠威脅子嗣繼承權的人,保證死後其後代是領地最強者。

此法缺點明顯,容易玩引起眾人圍攻,即便功,領地也會不可避免的衰落,能否重新崛起猶未可知。

畢竟,虎父亦能生犬子,二世而亡屢見不鮮。

第二種,黑燈領的鳩佔鵲巢,非領地戰爭的況下,智慧生只要在某領地生活三個月以上,便可以獲得與領民一樣的繼承資格,過繼承試煉則為新領主。

第三種陳辭沒有遇到過,做領地合併。

顧名思義,就是多個領地融合在一起,從原本的個戶變有限公司,各領主協商決定領地份(許可權),如若有東死亡,其餘東按比例分割其許可權。

打個比方,景峰領自願併永鳴領,陳辭給景榮1%的領地許可權。

合併之後,永鳴領可增加景峰領一半的領地面積,相當於消化了一個大號本源結晶,而景榮可以在陳辭外出時行使永鳴領領主許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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