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新命記_第九七一章 羞辱(1)

作者:哼哈大王·9個月前

樂麥阿在這封帶有外信函意味的書信當中,直截了當地向楊振宣佈了他的決定。

樂麥阿的決定很簡單,去掉寥寥無幾的客套話,這封書信的容一共只有五條:

其一,雙方會合前,彼此對倭國各藩取得的作戰果,歸雙方各自所有。

其二,雙方會合後的軍事行指揮權歸荷方艦隊指揮所有,楊振有建議權。

其三,雙方會合後的一切作戰所得,依照誰先佔有即歸誰所有的辦法分配。

其四,雙方會合後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倭國戰各藩以及德川幕府議和。

其五,如果楊振不同意上述條款,則雙方艦隊沒有會合的必要。

楊振讓通文墨的李祿,當眾宣讀了荷蘭艦隊指揮樂麥阿的書信,氣得在場的金海鎮將領們差點破口大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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