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星際重著山海經_第1607章 基本法(2)

作者:寒武記·9個月前

“異森林要稅,是義務。”

“相對應的權利,是異森林出產的經濟作,歸地產所有人持有。”

“如果有一片地方,沒有任何經濟作,也就是沒有相對應的權利,地產稅會非常低,低到只是一個象徵意義。”

“異森林當然不是這樣的地方,所以,既然澹臺皇室拿走了這麼多年的出產,自然要補償異森林產權所有人同等的經濟利益。”

“而且是要把這一萬年來的通貨膨脹考慮在,重新計算的經濟利益。”

權與訓侃侃而談,把跟異森林有關的法律問題,解釋了一遍。

澹臺罄還在垂死掙扎:“可是,他們還說,這片異森林的歸屬權,是帝國的基本法之一……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樣的基本法,權大首席聽說過嗎?”

權與訓想了想,抱歉地說:“我確實沒有聽說過。”

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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