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妖吞孽,北極驅邪!_第414章 罷職移篆,命修來襲。(1)

作者:陳年小白菜·27天前

“檢《上清骨髓靈文鬼律》,亡祟門之六:”

“諸孤無主邪鬼,假於新死故亡之便,纏繞生人有所求者,流一千里。”

“檢《上清骨髓靈文鬼律》,太戊門之六:”

“諸鬼神非攝於人世,不得與生靈混。”

“違者,杖一百!”

“依《上清骨髓靈文鬼律》,當流四千裡,杖刑一百!”

“檢《泰玄酆都黑律》魔神品,凡寺宇招提廟壇,不繫上真香火去,有通靈鬼神,假名興崇香火為福於人者,法為收補,就令其充本所打化真。”

“魔神品又云:有通靈鬼神,雖不敗上真香火及曾為害生人,積惡稍甚者,法亦宜曲赦免罪,罷職不敘。”

便

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