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君鋒兒聽了這番話,連夜回國,考公上岸,然後連夜為他爹翻案。”
在吳君鋒的惡行曝前,法律名人羅老師曾在網上釋出一篇“一個人犯罪影響子公考,這公平合理嗎?”的文章,當時就引起了諸多熱議,因為羅老師在文章中的觀點是:三代不能考公這個規定是不合理的,懲罰的據應該以報應為主,功利為輔,只有當人實施犯罪,才能施以刑罰,無論能夠實現多麼妙的社會效果,都不能突破“無罪不罰”這個最基本的底線。
當時羅老師這番言論,就讓他遭諸多非議,許多人罵他是聖母婊,認為他是在為貪汙犯之類的洗地。
在吳君鋒的惡行曝後,羅老師這段話再度被提起,因為吳君鋒兒的境,就正好合羅老師這個觀點。
大多數民眾都認為,讓罪犯的兒考公,就是對遵守守法的好公民最大的不公平,強烈抵制羅老師這番觀點。
然而也有人管中窺豹,從羅老師這番話中“開玩笑,吳君鋒做那麼多喪盡天良的事,賺那麼多黑心錢送自已的兒去國外就為了回國端鐵飯碗、每天按時點卯上下班給你服務?你覺得是他瘋了還是你瘋了?人家在國外拿著親爹賺的黑心錢吃香的喝辣的、開好車住別墅、著親爹為自已帶來的各種福利不香嗎?他們會在乎自已被剝奪了考公的權利嗎?他們不僅不會在乎,還會高高在上的嘲笑那些把考公當唯一齣路的小鎮出的人,這一條真正影響到的是什麼樣的人?正是那些在網路上瘋狂罵著羅老師聖母婊的普通階層,你們或者你們的父母犯罪的時候,你們沒有從中得到任何的好,卻僅僅因為出問題,就被剝奪了對你這樣的階層來說唯一一個出人頭地的機會,這樣,你還覺得羅老師是在為吳君鋒這樣的人洗地嗎?”
“大家眼裡只看到了吳君鋒撈夠了蹲監獄,吳君鋒的子在安全的地方逍遙快活,所以希吳君鋒子這樣的被連坐懲罰,可實際上,生活中很多因為父母一時衝犯罪,被掐斷了考公道路的普通人……”
“羅老師老這個例子上的論證非常有道理,但我個人認為這個論證有點淺,沒有真正把握住核心。網路上舉出這個例子的人們並不是真的想證明就是吳某一人可以在犯罪不影響考公中可以獲得更多利益,而是想說明“一部分人著親屬過犯罪為他們帶來的利益,這些利益的部分人也應當到制裁”,這其實是追求一種權利和責任的平衡,權利就要付出責任,我們可以找到更加恰當的例子,比如一位貪被抓,為了保護一同貪汙的同僚,一個人承擔下了所有的罪責不鬆口,為了讓他繼續保持沉默,他的同僚可以更加照顧他同朝為的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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