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楨記_第949章 兒曹迷遠陌,空對月輪虧(1)

作者:青燈輕劍斬黃泉·7個月前

卷首語

《大吳通鑑?德佑帝本紀》載

詔獄署提督徐靖、總務府總長石崇、鎮刑司提督魏進忠、玄夜衛指揮使周顯,聯名書房奏事。四人攜偽供百餘份、篡改之軍需賬冊、偽造之通敵信,合力指證謝淵潛謀逆節。進言之際,或誇飾謝黨枝蔓之廣,遍佈朝野人軍政要;或渲染邊塵告警之危,稱北元已暗通謝淵;或涕泣固請嚴誅,以 “社稷安危” 相。帝蕭桓懷疑慮,深知謝淵清節夙著,然外迫群之勢 —— 四人分掌司法、廷、特務、緝捕之權,黨羽盤結,新理刑院初立,恐拒奏生朝堂盪,遂許其議,命將謝淵案下三法司複核,實則心已偏信偽證,定讞之局已

史評?《通鑑考異》曰

聯奏,名曰鋤,實則宮。徐靖掌詔獄,生殺之柄;石崇領總務,扼廷之脈;魏進忠統鎮刑司,布探之網;周顯握玄夜衛,掌緝捕之權。四人互為表裡,相護,盤錯節,已尾大不掉之局。夫太祖蕭武定鼎,鑑前代權臣結黨之禍,立《大吳制》,設閣總攬機務、六部分掌庶政、史臺專司監察,三權互為制衡,以防擅權;永熙帝循其祖道,嚴敕 “非軍國重務,四司不得聯名奏”,蓋懼黨爭裹挾朝綱,基也。

今四悍然破棄祖制,聯手上奏,以偽證為刃,戮忠良之軀;以權勢為盾,掩謀逆之私,帝定無罪之罪,是視皇權如無,視國法如弁髦。蕭桓畏其勢而其言,棄 “明辨是非” 之君道,啟 “黨擅權” 之禍端。謝淵之冤,非獨四之惡罄竹難書,亦由帝之優寡斷、權自誤也。昔商紂聽妲己之言而誅比干,秦二世信趙高之詐而殺李斯,皆因君佞,棄忠良如敝履,終致國亡邦滅,為千古笑柄。蕭桓坐擁祖宗基業,明知前史之鑑,卻溺於權而不悟,其覆轍之蹈,不亦悲乎!

老無

齒搖鬢雪垂,煢居罕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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