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楨記_第953章 寒刀暗哨巡坊陌,唯把民怨隱腹薪(1)

作者:青燈輕劍斬黃泉·7個月前

卷首語

《大吳通鑑?德佑帝本紀》載:“鎮刑司提督魏進忠恐民間議論謝淵案,生異議之聲,遂奏請帝蕭桓,頒‘噤聲令’。令曰:‘凡妄議謝淵案、為逆臣請願、傳播相關流言者,皆以 “包庇謝黨” 論罪,杖責三十至百,重則流放三千里、下獄問斬。’魏進忠遣鎮刑司兵卒與玄夜衛緹騎聯勤,遍佈京城坊市,設暗哨、查私語,凡令者,即時抓捕,無有寬貸。民間念謝淵之恩者,雖滿心憤慨,然畏於酷刑,皆敢怒不敢言,異議遂絕。”

史評:《通鑑考異》曰:“噤聲令者,非為維穩,實乃堵民之口、掩之罪也。夫太祖蕭武立國,頒《大吳民言律》,許百姓‘言事者無罪,謗訕者有罰’,蓋懼暴政之生、民心之離也。永熙帝循其道,設登聞鼓,許百姓上書言事,雖有約束,未敢絕公論。今魏進忠借‘肅清謝黨’之名,行鉗制言論之實,以特務之權監民之口,以酷法之威民之怨,是視《大吳民言律》如弁髦,視民心如草芥。

昔周厲王止謗,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終致國人暴,流王於彘;秦二世時,趙高指鹿為馬,絕異議,終致秦亡。魏進忠之惡,不輸厲王、趙高,蕭桓默許其行,是自塞言路、自離民心。民怨如川,堵之愈急,潰之愈烈,黨以暴力封口,終必為民怨所覆,悲哉!”

噤聲

酷令驟頒鎖市塵,街談豈敢議忠臣。

寒刀暗哨巡坊陌,唯把民怨腹薪。

鎮刑司的鎏金令牌,由魏進忠的親信太監分批送達京城九門、十六坊市的管事手中。令牌正面刻 “鎮刑司” 三字,背面鑄 “奉旨查” 四字,鎏金的澤在昏暗的天下泛著森冷的寒意,如同魏進忠尖細的嗓音,穿坊市的喧囂,砸在每個百姓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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