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楨記_第1026章 豈懼征途多險阻,長風萬里夢昭昭(1)

作者:青燈輕劍斬黃泉·7個月前

卷首語

《大吳會要·肅貪錄》載:大吳新政三載,江南初沐惠風,河工漸興,農桑方旺。秋七月,工科給事中程昱銜命巡閱江南水渠,攜工科主事陶芷親赴太湖流域,踏遍松江、常州十七堤岸,核工程、查工餉,於蘇州府漕運署賬冊中,窺得驚天弊案。

漕運總督陳言,自新政元年接掌漕運以來,暗結蘇常豪強與鹽商,借河工修繕之名,剋扣下撥銀二十萬兩——半為磚石款,半為工匠餉;更私吞去年蘇常澇災朝廷撥發的賑災糧萬石,轉售於糧商牟利。程昱遣人查其私宅,於後院銀杏樹下掘出地窖,藏贓銀摺合五十萬兩,約抵江南布政使司三月正稅之額,金磚碼砌如牆,綢緞裹銀堆若丘,皆為民脂國帑。

奏疏八百里加急都,蕭桓於紫宸殿案前覽之,擲疏於地,龍震怒。時閣閣老周伯衡、尚書令楚崇瀾侍立側畔,帝拍案怒斥:“魏進忠伏誅未久,餘毒竟蝕及漕運中樞!此等饕餮之徒,食民脂、噬國帑,若不嚴懲,新政何存?百姓何依?”

即日頒下明詔:命刑部尚書鄭衡、左都史虞謙、大理寺卿衛誦三法司會審,務窮其黨羽、追繳全贓;另命玄夜衛指揮使陸冰率緹騎即刻南下,鎖拿陳言及其親隨,不得走一人。詔末嚴諭閣:“牽頭六部,十日之擬就反腐新規,補律法之、堵財賦之隙,務使‘貪腐者無隙可乘,清廉者有章可依’。”

此詔既出,朝野震。緹騎揚鞭南下之日,江南百姓聚於驛道兩側,爭傳“陛下要斬貪腐蛀蟲”,而一場滌盪吏治、固穩新政的肅貪風暴,亦自此席捲大吳疆域。

志存高遠

海闊雲濤逐浪高,憑魚縱躍領風

殿殿

穿

使西便

使使

使

便

滿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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