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之女的富貴手札_第1335章 大案(1)

作者:夏天吃啥·2個月前

“湖州長興縣縣令,以錢糧須府核驗為由阻撓施助,強換貧戶名冊,縱容家丁侵佔院產。”

“永州祁縣縣令,借防流民滋事之名,止養濟院收容孤弱,私改賑濟名冊,侵吞銀兩,不許院織坊磨坊自救,苛待老弱。”“

“溫州泰順縣縣令,以規制不合為由推職責,刪改貧弱戶籍,逐出無依百姓,安親信冒領卹,嚴控院一切營生。”

“汀州連城縣縣丞,以錢糧須府統一調撥為由,阻撓養濟院自主辦事,侵吞田租,止手作營生,令孤寡凍餒無依。”

“黃州同知,審理棺材藏一案,自持地方權柄,拒不採納養濟院申辯,武斷判子失德。子求告養濟院,反被該吏一路攔阻斥責,斥其違背三從四德,流言四起,最終含恨投午門自盡。”

“南昌知府,審理閨閣蒙冤舊案,以婦道不得干政駁斥證據,枉判子穢門庭。子遭其當眾辱,名聲盡毀,絕自戕。”

“曲靖宣威縣令,審理烈被汙一案,剛愎自用,拒不採納申辯,妄斷子失貞。子舍名告,反被汙衊傷風敗俗,養濟院援手被阻,不堪屈辱自盡明志。”

“瀘州通判,審理孀婦被陷一案,獨斷專行,不聽養濟院陳詞,汙衊孀婦不守節。子求告冤,反被呵斥攪鬧公堂,最終絕自盡,冤沉萬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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