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_第519章 魔法對抗魔法(1)

作者:左柚姜楠·7個月前

刑事案件的再審,一般況下不予理的可能很高,甚至可以說,不予理才是正常況,理立案那都能算是意外。

但是,孫佳寧依舊覺得不服,的團隊為了這個案子真的可以說是做了很多很多的工作,做了特別多的努力,也同樣花費了很長時間,結果直接就是不予理!

至於說不予理的理由,很簡單:申訴理由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

問題是《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是這樣規定的: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汙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所以這一條規定其實容很多,所以到底哪裡不符合這個規定,沒有說,為什麼不符合這個規定,也沒有說。

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