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_第725章 什麼?我們成被告了了?(1)

作者:左柚姜楠·2個月前

如果按照我們很多人的理解,現在已經有對方越界開採的充分證據了,那在這樣的況下,我們好像只要去報案就行了。

畢竟理論上來說,非法採礦只需要兩方面的證據,第一是對方確實有非法採礦的行為,第二對方的行為節嚴重。

節嚴重這方面的證據,很明顯不是我們普通人能收集到的。

或者說,正常況下,越界開採這個行為,我們也很難收集到證據。這本就不是普通人能接到的東西。

所以,按照理論上來說,我們去報案的話,應該是要立案調查的。

但這是理論上的況,實際中遠遠沒有這麼簡單。

還是那句話,刑事案件相比其他案子來說有其特殊,遠不是說我們跟著規定把那些況套進去就能行的。

如果真的這麼簡單的話,那就沒有那麼多人敢頂風作案了,最簡單的開店圈錢跑路,正常來說,有一個算一個,都能算詐騙的,但是你看調查被抓的有幾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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