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_第738章 煤礦犯罪了(1)

作者:左柚姜楠·2個月前

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節嚴重有那麼幾種況,環境汙染,亦或者是相關損失達到十萬元以上。

理論上來說,其實周雲本沒必要等到這份證據出現,因為他已經有了當地環境汙染的相關證據。

但為了穩妥起見,周雲還是等了一下,之前證據換的時候,他過對方的證據目錄已經知道了對方會提這份證據。

既然已經知道,那就等等也無妨,反正不著急,這種案子肯定是證據越充分越好。

很多人還是不理解證據換的意義。甚至於現在很多小說,乃至於一些短劇裡面,都出現了一些橋段,就是說主角故意不提關鍵證據,甚至於故意提錯誤的證據,然後再法庭上又重新提

以此來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證明自己的能力。

這種橋段其實讓人無話可說,因為真要是這麼幹,那他首先會被法罰。

什麼況下不會被法罰,那只有像周雲這樣,對方提了相關證據後,發現了問題,指出對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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