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明星不想再卷了_第一百九十七章 刺不刺激?(求月票)(1)

作者:江公子阿寶·8個月前

“男朋友?”雷神隨即就想到哪裡出了問題,立刻否認:“他不是我男朋友,叔你誤會了。”

“你把勞力士送給他了?”

叔叔那邊撇撇

勞力士誰也不嫌多啊,自己都沒那一款呢,也不見侄送給自己。

“他給了我10%的廣告公司份,那個屬於還人,我不想欠他的。”

林知夢只好耐心的解釋一下。

廣告公司還沒立,就接了個一百八十萬的大單子,有二三十萬的利潤,拿10萬佔10%,不就相當於直接參與分錢嗎?

雷神不想佔蘇超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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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便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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