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攬勝:走遍神州總攻略_(一)吉林省《長春市》(1)

作者:學海無涯樂作舟·8個月前

北國春城——長春:歷史與現代織的魅力之城

長春,作為吉林省的省會,位於北緯43°05′~45°15′、東經124°18′~127°05′,地東北地區中部,是京哈與琿烏兩條通線會之,在吉林省的發展程序中佔據著極為重要的位置。全市總面積平方公里,幅員遼闊,下轄7個區、1個縣,代管3個縣級市,獨特的地理位置與富的資源賦予了這座城市別樣的魅力。

一、歷史沿革:歲月沉澱的記憶

長春的歷史可以追溯到遠古時期,早在四萬年前的舊石時代,這裡就出現了原始人類“榆樹人”。新石時代,原始紡織技和原始農業在這裡萌芽,左家山址見證了這一時期人類的智慧與生活變遷。夏商周時期,此地是北方肅慎族的棲息之所,隨著時間的推移,長春歷經多個朝代的更迭,行政歸屬不斷變化。

漢元帝建昭二年(公元前37年),夫餘國與周邊政權往來頻繁,其部分地區與長春關聯。南北朝時期,扶餘被高句麗吞併,長春部分割槽域歸高句麗扶餘城。唐朝時,長春屬渤海國扶餘府,為渤海國的邊防重鎮,在軍事與經濟流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遼天顯元年(公元926年),遼太祖將夫餘府改稱黃龍府,此地戰略地位日益凸顯,遼代的統治持續近200年,對長春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金國建立後,曾定都黃龍府,金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改黃龍府為濟州,金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又改為隆州,金貞佑二年(公元1214年)升為隆安府 ,屬上京路。元朝時,長春歸遼行省開元路管轄。

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長春屬州府,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歸屬遼東都司三萬衛管轄 ,永樂元年屬奴兒干都司亦東河衛,名為龍安站。明代中葉,長春屬兀良哈三衛,明朝末年為蒙古科爾沁部遊牧之地。

清朝初期,朝廷對東北實行封政策,長春屬郭爾羅斯前旗扎薩克輔國公封地。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土地開始被大規模開發,人口迅速增加。嘉慶五年(公元1800年7月),清政府設定長春廳,這是長春正式設定之始,治所在今新立城鎮,負責管理這片面積約七千多平方千米墾區的事務。道四年(公元1825年),治所遷至寬城子,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長春城挖城壕、築城垣,城市雛形基本形緒七年(公元1881年),長春廳理事通判改為長春廳民通判,並增設農安分防經歷。緒十五年(公元1889年),長春廳升為長春府,緒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東北地區實行行省制,長春府隸屬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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