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重啟:年方三歲,登基稱帝_第344章 制度革命(八)(1)

作者:獨孤世遺·1個月前

朱慈炅的小臉嚴肅無比,手中炭筆在錢士升的奏章上已經寫滿文字。

“五軍都督府和六部也要改革。

衛所制已經不適應大明現狀,‘不費百姓一粒米,養出百萬驍勇軍’已經不現實。朕意逐步取消衛所制和營兵制,統一為皇軍義務兵役制。

凡皇民年十六到二十歲者,皆須服役五年。五年後,可轉業兵,可退役,可安置為地方治安兵。義務兵前三年無餉僅供伙食,第四年領初級軍餉,第五年領二級兵餉,業兵領三級兵餉和特種補等。

服兵役滿三年者,方可科舉,考取軍校,申請退役等。自重啟十八年後,未有兵役資歷者,不得為。”

劉一燝終於忍不住發話。

“陛下,此事恐要多加斟酌。皇民數量不過幾百萬戶,如何全面替換衛所和營兵呢?”

朱慈炅抬眼,順口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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