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劍何在_第14章 淬體九步(1)

作者:蘿蔔絲鹹菜·8個月前

第三杯酒,里正再次對準李凌霄和週三寶。

他要趁著全村慶祝的同時宣佈全村同意要寫萬民書去塢城尋郡守的事

而李凌霄作為此狀紙的持筆人以及週三寶作為執行人他們都到了所有人的敬意,無數村民紛紛舉杯謝。

李凌霄也很詫異的看了一眼周三寶,要知道揹負萬民書去告狀,而且還是民告,幾乎九死一生。

律法有規定,凡是民告不論如何緣由都要先杖罰三十大板。而自古以來能告贏的幾乎...

但週三寶要去...

李凌霄深深了其一眼,週三寶點點頭。他是無論如何都要去的。

決不能讓他的妻兒和後代是賤籍。

便

便

彿

穿

......

便

彿

便便

...

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