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巔峰_第2656章 想鑽空子(2)

作者:任風蕭·1個月前

公安機關該怎麼查就怎麼查,該怎麼抓就怎麼抓,該封條的地方一個都不會,什麼時候解封或者還能不能開業,都不是兆輝煌能決定的。

至於兆輝煌願意自首,那是兆輝煌的自由,但案件的偵查權、執法權,都不在兆輝煌手裡,兆輝煌別想鑽空子。

“那兆輝煌本人呢?省廳沒采取什麼措施?”陸浩心想就算沒有確鑿證據馬上抓了兆輝煌,也不能把人直接放走吧。

龔瑋有些無奈道:“現在確實沒有直接證據指向他,他又假裝積極配合舉報,按法律流程,暫時還不能對兆輝煌採取強制措施,但是可以對他進行批評教育。”

“最重要的是能罰款,他的場子被查封后,短時間別想再開了,我聽說有的娛樂場所,他還是租賃的別人的樓,這下恐怕人家不會再租給他,甚至還會要求他賠償呢,因為他用人家的房子開娛樂場所,結果包庇毒販,縱容他人吸毒,人家肯定會向他索賠,我們也會趁機罰他們公司一筆鉅款,並且通知相關部門,對輝煌集團的其他產業進行排查,看看有沒有其他違法行為,他最近怕是會忙得焦頭爛額。”

“另外,省廳還對他進行了書面通知,對他採取了限制出境的措施,這也是給兆輝煌上個箍咒,只要有了證據,隨時都會抓他,我看他最近是別想睡好覺了……”

龔瑋說到最後,不由幸災樂禍地笑了起來,他們是抓不了兆輝煌,但卻從側面先把人限制住了,不讓兆輝煌出境,就相當於把兆輝煌跑路的想法給堵死了,更重要的是在兆輝煌頭上懸了一把刀,一把隨時都可能會落下的鍘刀,想糊弄公安,沒那麼容易。

陸浩知道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雖然他們明知道兆輝煌有問題,明知道兆輝煌在演戲,但只要證據鏈上缺了一環,就拿他沒辦法,法律講究的是證據,不是直覺,不是經驗,不是“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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