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好聖孫:皇爺爺該退位了_第1105章 一百萬斤鹽(1)

作者:朕聞上古·8個月前

第1105章

“一百萬斤鹽,夠咱們賣好幾年了!”

“胖殿下,競標需要啥條件?咱啥都不求,就想拿下北平府的經銷權!”

朱高熾抬手,待現場安靜下來,繼續說道:“競標條件很簡單,就三條,條條都擺在明面上,對所有人一視同仁。”

“第一,需繳納十萬兩白銀作為保證金。這筆錢不是朝廷要佔為己有,而是為了確保大家能嚴格按協議售鹽——若後續出現擅自斷供、囤積居奇等違約行為,保證金直接沒收;若整個經銷期都合規經營,合同到期後,保證金會連本帶量利息一併退還,這既是約束,也是讓大家拿出合作的誠意。”

“第二,必須簽下書面承諾,嚴格遵守朝廷定下的食鹽售價上限。各地的售價標準,會據運輸本、倉儲費用等核算後公示,比如北平府的零售價不得超過每斤十五文,天津衛不得超過每斤十四文,誰都不能私自哄抬價格。鹽運司會派專人在各地巡查,一旦發現加價售賣,第一次警告罰款,第二次直接取消經銷權,下獄論罪,絕不姑息。”

“第三,在同等條件下,會優先選擇有往邊關運糧記錄的商人。過去那些年,不商賈千里迢迢往北疆、西北運送軍糧,為充實邊疆立下了功勞,朝廷不能寒了這些人的心。只要能拿出衛所開的運糧憑證,證明近三年有兩次以上合格的運糧記錄,競標時就能‘保證金減免兩千兩’的優待,若是運糧規模大、從未出現延誤,還能直接獲得優先競價權。”

“大家記住,只要符合這三條,不管你是北方的糧商、布商,還是南方來的鹽商,不管你是家百萬的大賈,還是剛行的小商販,都能公平參與競標。朝廷要的是守規矩、能做事的經銷商,不是看誰的人脈廣、背景深,往後鹽業經營,只看實力和誠信。”

滿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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