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了粥,明曦就拽著老頭跑路,他們就沒有什麼家當,充其量就是兩個破舊不堪、豁了口的碗,以及兩打著補丁、早已洗得發白的換洗裳。
但是沒走多遠,老頭的雙就跟篩糠一般,劇烈抖起來,每邁出一步,都顯得極為吃力,最終實在是一步也走不了。
老頭到底上了年紀,又從來沒有好好養過,子骨不太行。
明曦握著老頭瘦骨嶙峋的手臂,手之,彷彿握住了一把乾枯的柴禾……覺這把老骨頭晃一晃都能散架了。
凡人是很脆弱的。
而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無論逃到哪裡都會為通緝要犯,住店都住不了,只能跑到深山老林裡當野人。
倒是無所謂,但老頭肯定不行的。
不是每個人都有“世外高人”的覺悟,喜歡過獨來獨往的生活,大部分人還是能融社會,有親戚朋友,有正常的社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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