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現代:生活被祖宗們圍觀了_第413章 陰曼的法律測試(3)(2)

作者:事已至此來瓶可樂·7個月前

崔鏡見小姑娘如此張糾結也是開口安道:“嫚,不要張,咱們這只是在討論自己的觀點,並不是考試,你只需要把你所想的觀點大膽的說出來就好。”

嫚得了鼓勵,也是深吸一口氣,才緩緩的說道:“崔部長,我認為,雖然依照《刑法》對故意傷害罪的界定,於某持刀刺造一死兩重傷一輕傷,客觀上有傷害行為與嚴重後果,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定罪,從法條字面適用來看,並非無據。而律法的威嚴本就在於‘有法必依’,若因‘理’便忽視犯罪結果,律法的底線恐難維繫,可……”

“可為一個人,當親眼看到至親之人遭人當眾辱罵,毆打,甚至那般踐踏尊嚴的極端侮辱,任何有之人,又怎能無於衷?於某多次請求對方離開卻都被拒絕,絕境護母,這是為人子的本能,是人最基本的堅守。若見至親辱而無半分反應,那與畜生何異?從人之常與道德倫理來講,於某的反抗沒有錯。”

這番話,讓在場的李今越和林微都默默點頭。

大唐殿,李世民聽著嬴嫚的回答,也深以為然,看向魏徵:“玄也是這麼看的?”

魏徵須頷首:“是,陛下。儒家之禮,以‘孝親’為核心,以‘護倫’為要旨。此案中,於某目睹母親遭當眾侮辱,他求去不得而持刀反抗,非為尋釁,實為護母,是‘子盡孝’的天,是‘人守義’的本能。若以‘律法’之名苛責於某‘不應反抗’,便是背離‘孝親’之禮,否定人之常,恐令天下百姓覺‘禮法逆’,進而心生疏離。禮失則人心散,人心散則國本不固,此乃治國之大忌。”

李世民點了點頭,隨即問道:“嗯,那玄是同意朕,赦免於某了?”

李世民的角剛勾起一壞笑,想給魏徵添點堵說:國法就是國法,若就此赦免於某會不會讓民眾有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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