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嚇得尖起來,抓起枕頭就往地上砸,可枕頭卻穿過了那灘水,砸在了牆上。人從水裡站了起來,上的服還在滴水,頭髮在臉上,出的手腕上有道深深的疤痕——和林秀當年自殺時留下的疤痕一模一樣。
“我找了他二十年,”一步步朝我走過來,聲音裡帶著哭腔,“他們說他被抱走了,可我知道,他還在這裡,在這棟樓裡。”
我退到牆角,手裡攥著那枚珍珠針,突然想起老太太說過,林秀死前一直攥著這枚針。我把針舉到面前,聲音發抖:“這是你的東西,我還給你,你別找我了。”
人的目落在針上,作突然停住了,眼淚從紅的眼睛裡流出來,滴在針上。“這是他送我的,”手想去拿針,可手指卻穿過了我的手,“我以為他會回來的,可他沒有。”
就在這時,客廳裡傳來“啪”的一聲,像是檯燈被倒了。人猛地抬起頭,眼睛裡的更濃了:“是他!他回來了!”轉就往客廳跑,可剛到門口,就突然消失了,只有地上的水漬還在慢慢蒸發。
我癱坐在地上,渾都是冷汗。第二天早上,我發現客廳的茶几上放著張泛黃的照片,照片上是個抱著孩子的人,穿著碎花襯衫,領口彆著枚珍珠針,笑得一臉溫。照片背面寫著一行字:“1998年5月20日,和寶寶的第一個生日。”
我拿著照片去找業,值班大爺看見照片,長長地嘆了口氣:“其實當年林秀的孩子沒丟,是被丈夫抱走了,後來在外地出了車禍,母子倆都沒了。林秀不知道,一直以為孩子還活著,到死都在找。”
那天下午,我把珍珠針和照片一起埋在了頂樓的花壇裡,還在旁邊放了束白。晚上睡覺時,我沒有再聽見奇怪的聲音,也沒有再看見那個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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