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録_第97章 尋親十九載(1)

作者:汝南墨塵·6個月前

1994年的四川,夏日常被綿的雨纏裹,但七月的開江縣永興鎮,卻難得敞亮起來。太剛爬過東邊的竹林,把金晃晃的灑在青石板路上,石板裡的青苔還沾著晨,踩上去咯吱作響——這一天是7月12號,永興鎮的逢場天。

“逢場天”是川東農村的老說法,換更通俗的詞,就是“趕集”。在九十年代初的四川鄉村,商業還沒像後來那樣鑽進每個角落,逢場天便是整個鎮子的“狂歡日”。頭天晚上,鎮口的老槐樹下就會支起零星的攤位:賣臘的張屠戶會把剛燻好的五花掛在竹竿上,油亮亮的皮泛著琥珀;炸油糕的李嬸會提前和好麵糰,就等第二天清晨把油鍋燒得“滋滋”響;還有的劉婆婆,會把裝著頂針、線軸的木匣子得乾乾淨淨,坐在小馬紮上候著生意。

趙永永家在永興鎮旁邊的澗口埡村,那會兒他剛滿7歲,穿著洗得發白的藍布小褂,手裡攥著弟弟趙永寬的角——5歲的永寬還沒上學,總跟在哥哥後,像條小尾。永永記得,那天早上母親肖學勤起得特別早,天剛矇矇亮就鑽進廚房,把昨天剩下的玉米糊糊熱了熱,又切了半塊紅薯給兄弟倆。肖學勤那年31歲,頭髮總梳得整整齊齊,用一紅繩紮在腦後,笑,眼角有兩道淺淺的紋路,每次看永永寫作業,都會溫地說:“永永寫字要坐直,不然以後眼睛會近視。”

吃完早飯,肖學勤拎起竹編的菜籃子,準備去鎮上買些鹽和針線。剛走到院門口,突然“哎呀”一聲——右腳的塑膠涼鞋斷了鞋帶,鞋底也裂了道小。“這可咋整?”皺著眉,轉頭往隔壁高嬸家走。高嬸是個熱心腸,見肖學勤來借鞋,趕從鞋架上拿了雙白的塑膠涼鞋:“學勤,這鞋我去年買的,沒咋穿,你穿正好,趕集人多,小心別被著。”

肖學勤剛要出門,永永和永寬就跟了上來。“媽,我們也去!”永永仰著脖子,眼睛亮晶晶的——他想去看鎮上的耍猴戲,還想讓媽買塊水果糖。肖學勤蹲下來,永永的頭:“聽話,回家去。媽買完東西就回來,給你們帶炸油糕,好不好?”可兄弟倆哪兒肯依,一個拽著角,一個抱著裡不停地念叨“要去要去”。

肖學勤沒轍了。從院角撿起一曬乾的小麥秸,輕輕拍了拍永永的手背:“再鬧媽要生氣了啊!”可小麥秸乎乎的,本沒力道,永永不僅沒怕,反而拉著弟弟往鎮上的方向跑。肖學勤嘆了口氣,只能跟在後面追:“慢點跑,別摔著!”

後來趙永永無數次想,如果那天他和弟弟聽了媽的話,乖乖回家,是不是所有悲劇都不會發生?可人生沒有“如果”,1994年7月12號的那麼暖,暖得讓人忘了危險,也忘了命運早已埋下的伏筆。

永興鎮的集市比平時熱鬧十倍。青石板路上滿了人,挑著擔子的農民、推著腳踏車的小販、追著打鬧的孩子,腳步聲、吆喝聲、笑聲混在一起,像一鍋沸騰的粥。肖學勤牽著永永的手,另一隻手護著永寬,生怕孩子被散。永永東張西,一會兒指著賣氣球的攤位喊“媽你看”,一會兒又被耍猴戲的鑼鼓聲吸引,差點掙開媽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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