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録_第297章 奧運火炬傳遞前驚魂!上海閔行敲頭案,5 天擒凶!(2)

作者:汝南墨塵·1個月前

偵查員沒有立刻帶他走,而是當著他的面,在吊櫥裡和天花板,仔細地搜尋了一下,看看有沒有什麼贓或者作案工。很快,偵查員就在天花板的夾層裡,找到了一部銀灰的三星牌CD翻蓋手機,這部手機的型號和呼號,與胡好英提供的、汪龍生被劫的手機一模一樣。

偵查員當場開啟手機,查看了手機裡的資訊,確認這部手機,正是被害人汪龍生的手機。此時此刻,時針已經指向了下午的1點30分,距離案發,還不到三天的時間。

被害人汪龍生被劫的品,一共有兩件:一部手機,一輛紅的綠亮牌電腳踏車。現在,手機已經在湯永清的窩點當場查獲,鐵證如山,湯永清想賴也賴不掉。至於那輛電腳踏車,專案組認為,既然手機到了湯永清的手中,那麼他至知道電腳踏車的下落,甚至很有可能,電腳踏車就是被他賣掉了。

種種跡象表明,湯永清有著重大的作案嫌疑。但是,專案組並沒有急於向他捅破這層窗戶紙,而是制定了周的審訊計劃,本打算先讓他代2月6日,他與石某一起敲頭作案、搶劫財的犯罪事實,然後再查清本案被劫電腳踏車的下落,最後,再逐步及“5·24”敲頭殺人案的話題,一步步突破他的心理防線,讓他如實代自己的犯罪事實。

可是,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面對偵查員的審訊,湯永清對於2月6日的敲頭搶劫案,矢口否認,無論偵查員怎麼審訊,他都不承認自己參與了那起案件,但是,他卻主承認了“5·24”搶劫殺人案是他乾的,而且還像模像樣地敘述了作案的全過程,細節說得有板有眼,彷彿真的是他做的一樣。

湯永清代,案發的當天晚上,他來到東川路輕軌站附近的綠化帶上,本來是想伺機撬竊腳踏車,賺點零花錢。就在他四尋找作案目標的時候,恰巧遇到被害人汪龍生獨自騎著電腳踏車經過那裡。他看到汪龍生騎著電腳踏車,上還可能攜帶手機和現金,頓時就起了貪念,覺得這是一個搶劫的好機會。

於是,他趁汪龍生不注意,從後衝了上去,用事先準備好的榔頭,突然襲擊汪龍生的頭部。汪龍生猝不及防,被擊中後,從電腳踏車上摔了下來,撲倒在地。但是,汪龍生並沒有立刻失去意識,他掙扎著站起來,想要逃跑。湯永清見狀,立即撲了過去,用榔頭對著汪龍生的頭部、面部,砸一氣,直到汪龍生倒在地上,再也不了,他才停下手。

之後,湯永清就搶走了汪龍生上的手機和電腳踏車,騎著電腳踏車,直接趕到了位於中春路上的一個車攤,以200元的價格,將電腳踏車變賣了,得到的贓款,當天晚上就被他揮霍一空。至於作案用的榔頭,他則丟棄在了滬閔路上的綠化帶裡,再也沒有去過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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