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録_第301章 “情侶” 作案!消失的紅塑料袋,揭開盜竊偽裝(2)

作者:汝南墨塵·1個月前

有犯罪前科,案發時間段經過案發現場,還刻意躲避監控,種種跡象表明,這個男子的嫌疑極大。但民警們也很清楚,懷疑不能當證據,必須找到這兩個人,核實他們的行蹤,才能確定他們是不是犯罪嫌疑人。

沒過多久,偵查員就找到了那個穿著紅旅遊鞋的男子。面對民警的詢問,男子顯得很平靜,如實說道:“我當天下午是回自己家,我就住在那個小區裡,進去的時候是空著手,回家後想起家裡有一雙鞋壞了,就拎著鞋出去,送到小區附近的修鞋攤去修,你們可以去問修鞋攤的師傅,他可以作證。”

民警立刻趕到男子所說的修鞋攤,找到了修鞋師傅。修鞋師傅回憶道:“沒錯,那天下午2點多,這個小夥子確實來修過鞋,是一雙黑的皮鞋,鞋跟磨壞了,我修了大概二十分鐘,他還跟我聊了幾句家常,修完鞋他就走了。”

為了進一步核實,民警又調取了修鞋攤附近的監控影片,影片中清晰地顯示,當天下午2點半左右,這個男子拎著一雙皮鞋,來到修鞋攤,修完鞋後就離開了,和他所說的完全一致。至此,這個男子的作案嫌疑,被徹底排除。

接下來,民警又找到了那個有犯罪前科的男子。這個男子看到民警,臉瞬間變得蒼白,顯得十分慌張,他有過犯罪前科,知道民警找他,肯定沒什麼好事。儘管民警沒有,但他也猜到,民警是在查案子。

“我當天下午4點多的時候,去網咖上網了,騎著托車去的,一直待到晚上7點多,網咖的監控可以作證。”男子連忙說道,語氣帶著一討好,“我路過監控的時候,扶了一下帽子,就是下意識的作,我真沒刻意躲避監控,我甚至都沒注意到那裡有監控,我真沒東西,你們相信我。”

民警立刻趕到男子所說的網咖,調取了網咖的監控影片。影片中顯示,當天下午4點20分左右,男子騎著托車來到網咖,進門後就找了一個角落的位置坐下,一直玩電腦,直到晚上7點多才離開,期間沒有離開過網咖,和他所說的完全一致。而他路過監控時扶帽子的作,確實是下意識的,並不是刻意躲避監控。

這個男子的嫌疑,也被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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