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的人不對,不如一個人自由的吹吹晚風。
所以什麼樣的人是對的人呢?總覺誰都不對。總覺那種算計的覺極其不好。
我會後悔嗎?我時常在想這個問題。放棄了這世界99%的幸福的可能,選擇了1%的不可能幸福。
可是人生不就是選擇嗎?因為選擇出來玩,所以錯過了工作,錯過了聚會。甚至玩的還不開心。跟誰在一起會開心呢?好像不會有。如果開心的話,他的目的一定是想不勞而獲。甚至就算不勞而獲,都不一定是開心的。開心應該很難吧。
錢難掙屎難吃,要接所有的不開心,只要有1%的開心就足夠了。要求不要太高。
就像覺十分無趣,手機沒電,沒有電視可看,每分鐘都過得很煎熬我,為了省20塊錢,中飯還是我自己花的錢(雖然是我自己要吃的)。晚飯八點之後我提起才去吃了碗八塊的餛飩。總覺得什麼都貴,太權衡利弊了。
上帝好像在刻意的避免我犯錯。但其實是我自己愚蠢罷了。所以時常盲目努力了一通,最後毫無所獲。
三月,村頭巷尾的桃花都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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