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兕子:我的六個神豪小囊君!_第20251229章 私記殘片與權力雛形(1)

作者:松筠蔥蔥·5個月前

貞曉兕越發清楚——李林甫最早期的權謀雛形,那甚至不能稱為“謀”,而是一種對制度與人的冷峻解構:

他看穿了源乾曜這類傳統僚的致命弱點——他們將‘程序正義’‘恪守職責’視為不可搖的信仰,卻不知在最高權力場的力學中,程式往往只是容的華麗囚籠。遵守程式的人,最容易被程式利用。

李林甫所做的,不過是心準備了一份“完全符合程式”的彈劾案卷:罪名在律法中有明確定義(貪贓、左道),證據鍊形式完整(口供、證、證人),審訊流程符合規定(三司會審)。然後,他將這份案卷推給源乾曜。

他知道,這位老臣會像最的司法儀一樣,嚴格走完審訊、質證、合議、判決的所有流程——因為這是“奉敕而行”,這是“依國法辦事”。源乾曜不會追問證據的來源是否乾淨,不會深究指控背後的私人恩怨,不會質疑為何偏偏此時發起彈劾。他的職業道德驅使他只關注流程是否合規,結論是否“於法有據”。

於是,源乾曜以為自己在扞衛大唐律法的尊嚴,實際上,他了律法被利用時的最佳道。他的認真、他的清譽、他一生堅守的“程序正義”,全部變了這場政治清算最堅固的盔甲。

而那個真正縱這一切的年輕人,卻始終站在影裡,恭敬地稱他“源公”,在奏報中輕描淡寫地提一句“侍中源乾曜主審”,便將所有程式正當的功勞歸於這位老人——同時也將後世可能的非議與質疑,引向了這位老人。

貞曉兕想起後世史家對源乾曜的曖昧評價:“雖清慎,然張說之貶,乾曜主審,不能無咎。”原來,這“不能無咎”的判詞,早在那場會審開始前,就已寫在李林甫的計算裡。

更值得玩味的是私記後半句:“哥奴忽言:‘聖人近年頗厭繁劇,喜實務例。’吾深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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