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我與案犯巔峰對決!_第326章 深入勘查(1)

作者:一顆砂礫·7個月前

黃老說的的確很有道理。

存在作案的空間、時間,可並不代表就一定是兇手。

這還需要結合他有沒有作案的機,有沒有作案的痕跡。

畢竟,對於刑事勘察工作來說,就是一門證據學科。

它需要有非常嚴謹的形式推理過程,而不單單是靠覺,靠猜測,去主觀臆斷。

任何一個案件都不是相同的。

任何一個案件推理的過程都是有規律可循的。

首先,就是這個案件中有沒有作案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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