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吳畏就開始科普起來。
他說道:“綜合推理,其實也就是一種推理過程,只不過在綜合推理的過程中,每一個推理條件都不能夠達到推理的目的,需要綜合考慮。”
“比如說在這一起的案件分析過程中,我們雖然心中都能夠推斷出林東很可能是殺害他妻子的兇手。”
“但是,目前來說,我們手中所掌握的每一個證據都不能單獨認定他是兇手。”
“我們在法律上說的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有些直接證據完全可以作為殺人的唯一證據,比如說在林東實施殺人的過程中,有一個監控正好拍到,那麼這個監控的監控影片就完全可以作為我們殺人案件的直接定證據。”
“但是,如果沒有這種直接證據,比如說我們只能夠看到。林東進了一個區域,接著他的人又進一個區域,結果五分鐘之後,林東離開了,他的人死亡了。”
“那麼,對於這段監控,他就不是直接證據,而是一個間接推理的過程。”
“我們需要鎖定在這個區域,只有他們兩個人在他妻子死亡的這期間,只有他們兩個人,那麼我們排除了他的妻子是自殺,是意外,那麼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林東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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