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鑒】清代醫術指南_陶隱居《名醫別錄》合葯分劑法則(1)

作者:醫衣哥·7個月前

凡是說到把藥如麻豆大小,這與“?咀”的意思相同。“?咀”是古代的製藥方法,古人沒有鐵刀,就用口將藥咬碎,使其像麻豆一樣大小,製藥來煎煮,這樣煎出的藥水清澈,喝到腸中,藥就容易上升、發散。現在的人用刀把藥麻豆大小,這是使“?咀”更容易完的做法。

古代的秤只有銖和兩,沒有分這個名稱。現在是以十黍的重量為一銖(每銖大約相當於現在的四分一釐七毫),六銖為一分(讀去聲),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李杲說:六銖為一分,也就是現在的二錢半,二十四銖為一兩。古人說的三兩就是現在的一兩,說的二兩就是現在的六錢半。)

現在醫家所說的“等分”,不是指分兩的“分”,而是說各種藥的斤兩多都相同,大多在製作丸劑、散劑時使用這種方式。

丸劑、散劑中所說的“刀圭”,是十分之一方寸匕,大約像梧桐子那麼大。方寸匕,是製作邊長一寸的正方形勺子,抄取藥散,以藥不掉落為標準。“五匕”,就是現在五銖錢邊上“五”字的長度,抄取藥散以不掉落為標準;“一撮”,相當於四刀圭。(匕,就是勺子。)

用升、合來計量,是因為藥有虛實輕重的不同,如果不能用斤兩來計量,就用升來量取。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十合為一升。製作的升,上面直徑一寸,下面直徑六分,深八分,把散狀藥其中,按平整,稍微晃使其表面平整即可。(李時珍說:古代的一升,就是現在的二合半。)

凡是藥方中說豆若干枚,豆顆粒有大有小,應當去掉豆的心和外皮後榨取,以一分的重量相當於十六枚豆。說到附子、烏頭若干枚,去掉外皮後,以半兩相當於一枚。說到枳實若干枚,去掉瓤後,以一分相當於二枚。橘皮一分相當於三枚。大棗大小以三枚相當於一兩。乾薑一“累”,以一兩為標準。

凡是藥方中說半夏一升,洗淨後稱重以五兩為標準。蜀椒一升,以三兩為標準。吳茱萸一升,以五兩為標準。菟子一升,以九兩為標準。庵?子一升,以四兩為標準。蛇床子一升,以三兩半為標準。地子一升,以四兩為標準。這些藥的種子各有虛實輕重,不能用稱重來準確衡量的,就以平平一升為標準。

凡是藥方中說用桂一尺,削去外皮後,以重半兩為標準。甘草一尺,以二兩為標準。說某種草一束,以三兩為標準。說一把,以二兩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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