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婚試愛:閃婚後大佬又野又浪_第472章 占他便宜?(2)

作者:花寶嘰·7個月前

他可以去把自己的車開回來。

車位他大把,隨便停。

警察:……

炫富不違法,不違法。

反覆給自己做完心理建設後,警察又勸道:“這樣鬥氣沒意義的,不如咱們商量著解決,你有什麼要求,都可以提。”

“要求嘛,當然有。”陳川很爽快,直接說出他的訴求:“我檢視過近幾年的監控,那位車主,佔了我的車位至已經三年時間,我要求他補我十年的車位租賃費用,我就挪車。”

警察:………………!!

“現在小區車位租金好像是八百到一千元不等,算了,我吃點虧,就按一個月一千元算吧,一年一萬二,十年就是十二萬,錢到車移。”

退

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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