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三月三_第280章 煙火人家(280):你命犯桃花劫(1)

作者:一弟於一·7個月前

兩天了,曹振喜覺到日子過得糊里糊塗的,他不知道怎麼回事,那個呂玉霞就說自己強使了。那天中午,自己喝酒了,不錯,可並沒有喝多,回來後安排蔡麗娟做了這事,也做了那事,並無一點醉意。自己想人了,也不錯,可想的並不是,而是慕已久的陳德。曹振喜還專門在王勝利那兒,給買了一隻與蔡麗娟同款式的銀鐲子,想著送給陳德嫻的。事不事,曹振喜都有思想準備,畢竟,陳德嫻的貌,是自己所不配的。

可曹振喜有一千也說不清,自己沒有強使呂玉霞,更不能說服自己,因為他睜開眼的時候,一隻手確實是在人家那部位上放著呢,手上還膩膩的。而且呂玉霞正如一隻白羊般扭著,說自己如何如何對下了手,要他負責任。直到最後,答應讓聯絡人民醫院的客戶,提高業務分,還把給陳德嫻買的那隻銀鐲子給了才高高興興地抱著曹振喜,非要再親熱一回,可曹振喜卻不行了。

所有這一切,都還不重要,重要的是呂玉霞極不滿意的穿上子的時候,自己心中的神陳德嫻卻來了,陳德嫻雖然沒有說什麼,呂玉霞卻賴在自己床上不走,如同宣示著,這兒就是的領地。最後,陳德嫻支吾了一句,落荒而逃般地走了。呂玉霞又不依不饒地追問起曹振喜與陳德嫻的關係來,還威脅說,必須和陳德嫻斷了關係,把蔡麗娟給開除了,一切際,由來主管。否則,就告曹振喜強使了自己。

曹振喜很無奈。第二天的時候,見了蔡麗娟一面,讓他找到無樑鎮衛生院去,一切提照舊,只是不要再到新華酒樓旅社來了。剛剛道的蔡麗娟覺得很委屈,如同犯了錯的孩子一樣,哭了起來,因為,已經告訴母親,曹振喜要給自己安排工作的。

兩天了,曹振喜躺在旅社裡,沒有出門。呂玉霞也過來了幾次,給他送了飯菜和一瓶酒,還試探著要和曹振喜親近,都被曹振喜以不舒服為理由給拒絕了。曹振喜覺得,自己和蔡麗娟年齡差別太大,本不合適,他想給安排個固定工作,也算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畢竟,人家閨子,是給了自己的,雖然,是蔡麗娟主投懷送抱的。他甚至希,蔡麗娟去找他的同學王新旺,對自己說過,他們兩個之間,有點意思。但蔡麗娟不敢開口,知道自己的家庭況,而王新旺又是那種弱的男孩,沒有多主見。

而對於陳德嫻,從在達嶺、陳家樓子唱社書戲時,他就被的容迷上了,他想接近,哪怕說上幾句話,看上的笑,都行。可如今,自己在陳德嫻心中,便了個腌臢的形象,他覺得更加自慚形穢了些。

曹振喜終於鼓足了勇氣,要把人家田醫生和陳德嫻的業務提送過去,無論如何,不能失信於人。曹振喜下定了決心,等把王南旺的事安排妥當,對得起自己這個年輕朋友,就回廠裡找廠長說說,換個縣城,重新開始跑業務。雖然,田縣這邊,業務開展得正如火如荼,但,自己總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怎麼,睡了這兩天,舒服了,誰你那回,用那麼大勁啊,真是個害人,險些要了人家的命。”曹振喜還沒有走到旅社門口,呂玉霞已經似笑非笑地走了過來,手裡端著一盤鴨,還有兩個燒餅。曹振喜愣了一下,說道:“我,我,去找找田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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