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三月三_第341章 煙火人家Ⅲ(341):請神容易送神難(1)

作者:一弟於一·7個月前

陳海軍喊出渠時,無論楊居里如何說,渠也不打還款協議,更不願意走。說:“既然你們打著依法清欠的旗號,咱就依法把這事給說好了,你楊主任把我抓來,必須回答我幾個問題:第一,農村代銷店說解散就解散,說離關係就離關係,是哪一級黨委、政府、哪一級供銷社制定的政策?讓我看看;第二、我們的招工手續是不是你們給辦理的?我們並沒有什麼錯誤,你們說不管就不管了,說開除就開除了,請給我一個正式的開除檔案;第三、既然你們說我欠你們,你們抓了我。那,咱必須把賬給算清,請問:解放初期國家投資到各區的扶持資金,並沒有建設各村的代銷店,這個錢應該誰來還?你得給我找個主出來;達嶺村代銷店出了個李江事件,貪腐分子的錢,是不是應該由我們來還?你們縣社,當時柴德金科長帶隊,經隗鎮供銷社的麻主任已經做出了3.2萬元的核銷資金,並報告給縣社批覆。由於你們的工作失誤,造沒有及時核銷,我們為什麼要還這筆賬;第四、你們能清理我欠隗鎮供銷社的賬,為什麼就不能清理隗鎮供銷社欠我的賬,你楊主任的斧子,為什麼向一邊砍?楊主任,這些問題,如果沒有一個滿意的說法,我還真不走了。”

說完,就要往裡面屋裡去,楊居里還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人。抓到監視居住地的人,不走了。於是又拍起了桌子,說道:“渠,你必須跟我籤還款協議,然後走人。”

轉過子來,也猛地拍了一下桌子,說道:“還款協議?算下來,你們欠我三千多塊。好,這個協議,我可以打,我給他們一年時間,不短了吧,讓王北旺、魏石頭過來簽字吧。”

“你,想的?”楊居里惱了,大聲質問道:“我抓你,是為你要賬的嗎?”

冷笑道:“我是你們的職工,給我要賬,維護我的權益,是你這個當人民公僕應盡的職責,我謝你了,敬的楊主任。”

“渠,我不跟你嬉皮笑臉,這協議,你籤也得籤,不籤也得籤,趕快簽完,給我走人。”楊居里說不過渠,只好武斷地下著命令。

又冷冷一笑,說道:“楊主任,你說這話,是不是太武斷了些。你們掛的可是田縣檢察院的牌子,法律上的事,有你這樣說的嗎?要是都是你這個樣子斷案子,那天下還不知道要有多冤死鬼呢?楊主任,咱可不能打著執法的牌子,幹著法盲的事,舉著執法的旗子,幹著違法的事啊。你,還得把這兩天羈押的手續給我辦齊了,回去我好跟俺男人有個代。否則,他說我串門子找相好的去了,我可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啊。”

楊居里氣得如吹豬一般,可就是說不出話來,他最後憤憤然說道:“你,不走,嚇唬誰啊?想在這兒住,就住去吧,反正,我是放你走了。”說完,頭也不回地下樓去了。渠還在他後追著、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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