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三月三_煙火人家Ⅲ(394):渠鳳的公司要搭架子了(1)

作者:一弟於一·7個月前

雖然王北旺正在主持枊三如、陳坤案件的調查,但還是接到了賴夫之的命令,讓他到隗鎮協調要人,把楚文革給田縣供銷社紀委調查理。王北旺雖然有一萬個不滿意,可還是來了,因為自己到田縣紀委上班,畢竟是借調,手續還沒有正式被調到田縣紀委去,更沒有明確他就是案件調查辦理一室的主任。從嚴格意義上,他還是田縣供銷社的人,而且,他主辦調查的田縣供銷社機關的吃喝問題及田縣供銷運輸公司工資、獎金髮放問題還沒有給出個結案報告,田縣紀委那邊,似乎是忘記了這件事,而賴夫之這邊卻催得很,還一口一個田縣紀委催要結果。王北旺知道,這當然是託詞,他已經判斷出此事的始作俑者便是賴夫之本人,多年的往告訴王北旺,他們之間的誼已經是山窮水盡了,絕對不可能有柳暗花明之時了。賴夫之這個人,是個極度自負、極度貪婪、又極度面子的人,而且有著極強的報復心,一旦他覺到你威脅著他的某一點,他是要置人於死地的,好在,他現在還只是設圈套攆自己走,看來並無大礙。

王北旺找到閻,大致問了楚文革案件進展的況,閻沒有迴避他,如實地告訴了王北旺他們工作的進展,而且還說,這個傢伙,對隗鎮供銷社、煙棉加工廠是個罪人,不可饒恕,非要重重的理他不可。王北旺委婉地說出了田縣縣社的意見,並且說:“如果你們已經理到位了,我想賴夫之也未必會再說什麼,畢竟這是我們雙方都可以管理的案件,隗鎮是事發地,是有權管理的。但,你們真的進展慢,或者有其他顧慮,還是把人和案子移給我們好些。”

笑了,支開了眾人,說道:“給你明說了,案子簡單得跟‘一’一樣,早就查清了,現在是在幫一個忙,把虧空的錢給追回來,田縣紀委也是這個意思,你懂了吧。但這個姓楚的,狡猾得很,視錢如命,給分判刑都中,就是不錢。”

“那,是不是他真的揮霍完了?”王北旺說道:“這個人,花錢是沒有任何節制的。”

搖了搖頭,說道:“不可能,一天花五千多塊,你信嗎?這些天,張金霞一直和他在一起,他們本就沒有花這麼多錢,而且,他借的還有錢,所以,他老婆才打上門來,找張金霞要錢。而張金霞卻說,他的錢全給他老婆陳小紋了,來隗鎮找事是做張勢的。”

王北旺想了想,說道:“你可能不清楚,楚文革、陳小紋兩口子之間的關係,都鬧離婚好幾年了,一個兒子,兩口子誰也不管,由他爹楚長友老兩口子帶著,他不可能把錢給陳小紋的,陳小紋那袖子(年輕媳婦的意思),也不是個省油的燈,在郵政局的名聲並不好。”

“你的意思,楚文革的錢也不可能給他的父母,更不可能委託給其他人,那麼,也就剩下一個人了,那人便是張金霞,不過,卻被陳建斌給帶走了,說是牽涉到了一個其他刑事案件,是不是也牽涉到楚文革的事啊?”閻終於想起來了。

王北旺點了點頭,說道:“咱不管他,你們還是按照田縣紀委的要求,趕快結案吧。老賴,是想他的錢的,不想讓這部分資金給充公了,至於如何理楚文革,他才不上心的,他一直不免楚文革的職務,恐怕也是這樣想的。最起碼,他是要噁心你們隗鎮黨委、政府一下的。”

西便

便

滿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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