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三月三_煙火人家Ⅲ(466):得把人給我“搶”回來(1)

作者:一弟於一·7個月前

田縣紀委書記寇一和主辦案件的趙雪濤、王北旺等人都出去了,邵獻洲帶上了陳家印,把近期經辦的、積的案子清點一下,分了類,也基本上標出個輕重緩急,便去向新任的田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王紅彙報來了。

邵獻洲大致向王紅介紹了田縣紀委的有關況、班子況後,說道:“由於田縣經濟形勢的波及其他社會發展因素的影響,今年以來,田縣紀委接收到的舉報信件大幅度增長,是去年一年的三倍還要多,而且,實名佔了近三分之一左右,主要分佈在三個領域,一是基層組織建設方面,153件;二是經濟建設及職工待遇方面,176件;三是幹部作風、涉法、涉訴方面,121件。其他零散況,95件。這其中,牽涉到中州礦務局機關及下屬企事業單位領導的54件。

目前,影響較大或積時間較長的案件有:1、田縣濁岐鎮賈窪煤礦水事件;2、有關中州礦務局的案件;3、有關縣供銷社及其下屬企業的案件;4、有關經濟領域的案件。其中,有關中州礦務局的案件,田縣檢察院提前手了,正在審理中,進度不詳;有關經濟類案件,為省紀委直接辦理的案件,況進展不詳。

王紅認真聽完邵獻洲的彙報,想了好大一會,才說道:”邵常委、陳科長,我況不是太,你們看,這樣行不行,田縣供銷社的案子,絕大部分是有關經濟建設的,把這些舉報信一併由省紀委合併辦理;賈窪煤礦的案子,就由你們二人負責辦理,據趙志剛同志的意見,既要把人員理到位,又要把賈窪煤礦的留問題給解決到位,不能只理人,把一個爛攤子留給當地,留給企業,以致再生禍。”

邵獻洲和陳家印心一驚,這哪兒是不瞭解況啊,這簡直是悉得很,就這兩下子,近一半的信訪舉報信件就解決了,而且,還把賴夫之這樣極難對付的人,甩給了省紀委。田縣紀委方面,一下子輕鬆了許多,也足可以騰出手來解決賈窪煤礦的事了。

王紅看著兩個部下沒有意見,又笑了笑,說道:“我之前沒有從事過紀檢工作,我覺得,田縣檢察院突然跳到我們的前邊,把中州礦務局的二十幾名幹部,一下子羈押了,你們覺得,正常嗎?”

邵獻洲看了陳家印一眼,思考了一會,說道:“不正常,以前雖說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但最多也就是一兩個人,這下子,便是二十多人,我大致核算了一下,是我們接到的、涉及到中州礦務局機關及企事業單位被舉報人員的一半以上,還有被舉報的李四輩等人,他們沒有去追究。”

王紅笑了,說道:“是不是有意思的啊,看來這個朱檢辦案,還是有選擇的嘛,柿子、柿子還分開筐了,說明什麼?背後,還有大問題!你們兩個給我聽好了,他們檢察院是如何得到此類資訊的?這件事,我不再追問,這個人,即便是你們兩個,我,王紅,也不再問,你們也沒有必要自責或者害怕,我對你們的考察,就從今天開始,以前的,過往不究。有關中州礦務局的案子,強調三點:1、把這二十多個人,從田縣檢察院給我挖出來;2、立專案組,把他們與你們手中掌握的線索,合併審查;3、不僅要理經查實有問題的、中州礦務局的這批幹部,更要挖出背後存在的利益或政治問題。沒人,我從各鄉鎮、各單位甚至是中州市紀委借調,沒房,就把新建的縣委黨校給你們劃出來一半。”

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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