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三月三_煙火人家Ⅳ(74):乞者楚文革(1)

作者:一弟於一·7個月前

那天,楚文革從賴夫之“借”了五百塊錢,很快便花完了。其實,楚文革出獄之後的生活,就是這樣來完的,要麼是找他的戰友,要麼是找供銷社的人,要麼是街上的門市部,甚至是他老婆所在單位裡的人,張開借上個三二百,兩天的日子也就打發了。好多時候,人們如同躲避瘟神般地躲避著他,實在撞上了,躲避不開了,也就給他個二三百塊錢,誰也沒有想著要收回的。

楚文革又去找了兩趟麻大進,麻大進給了他三百塊錢,但是,說到賣房這事,麻大進卻堅決地說道:“文革,等你和小紋的司,法院判下來了,確認產權是你的了,你讓哥咋給你出證明,哥就咋給你出證明。現在,正訴訟期間,法院打過招呼,說是小紋把這房產給保全了,這證明,哥可不敢出。”

楚文革很無奈,也只好拿著麻大進給的三百塊錢,找他的戰友杜琳琳去了。杜琳琳在部隊上幹過衛生員,回來後分到了田縣公安局後勤科,主要負責局裡的衛生保健工作,後來有了田縣三院,也就了可有可無的閒人,基本上不怎麼上班的。的家就在田縣檢察院家屬院,本來是哥杜明誠的房子,後來賣給了,由他和丈夫張南居住。可杜琳琳這個人,腰帶是極松的,被老公張南三次捉在床後,二人便離了婚,各奔東西了。好在沒有孩子,也沒有什麼累贅。

在楚文革的戰友名冊中,杜琳琳是名不見經傳的,過去也沒有怎麼來住過,只是到了楚文革出獄後,百無聊賴的杜琳琳才在一次偶遇後,給了楚文革一些關的。尤其是陳小紋帶著兒子走後,楚文革更是肆無忌憚地與杜琳琳住到了一起,要麼在杜琳琳家,要麼在楚文革家。讓楚文革賣掉房子和自己一起住,也是杜琳琳的主意。

的,這肯定不是麻大進的主意,我聽縣社的人說,是姓賴的開會說了,對於你,要加強防範的。臭不要臉的老小子,當初要不是你替他住監獄,那幾十萬,砸到他頭上,至得十年。”杜琳琳一邊惡狠狠地罵著賴夫之,一邊給楚文革解著裳釦子,還不忘再罵上一句:“還有他那個兒子,賴國慶,父子倆挖一個坑,掏一個,不要臉的東西。”

楚文革笑了,說道:“你是說舒芬和小黑妮嗎?在縣社,那跟明的差不多,的,老子再荒唐,也沒有幹過那麼不要臉的事,我聽金霞說過,上半夜是老不死的,後半夜是賴老二,真他孃的不要臉。”

杜琳琳也笑了起來,說道:“怪不得這一次,又讓那個人當了副主任,還兼主管會計呢。我說,人家渠好,真是瞎了眼啦。”

楚文革一愣,訕笑著問杜琳琳:“怎麼,你也認識張金霞?”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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