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時茜_第928章 衛國夫人 9)(1)

作者:用戶85816982·6個月前

時茜擔任提點刑獄司提刑之後,由於工作要求,對西周時期的律法進行了深研究和反覆閱讀。

過那段時間的學習,時茜瞭解到當今西周要想得到誥命夫人這一殊榮,只有兩種方法可行:其一,如果們的丈夫或者兒子能夠立下赫赫戰功、功勳卓著且對國家有所貢獻,那麼他們便有權向皇帝呈上奏章,請求賜予自己的妻子或母親以誥命夫人的封號;其二,倘若這位子本人親自立下不世之功,同樣也能得到皇帝依據功勞大小給予相應賞賜與冊封。

宋蓉氏的狀況恰好符合第二種形,但問題在於,若想得到誥命夫人這般殊榮,有一個先決條件——宋蓉氏必須與宋知州解除婚姻關係——和離才行。

倘若宋蓉氏無法功地與宋知州和離,那麼以為犯下謀逆大罪的宋知州之妻子份來看,別說什麼誥命夫人的賞賜了,恐怕連曾經所行的善舉都難以保全其命、能避免到牽連已是萬幸之事了。

此時此刻,時茜暗自思忖道:“宋蓉氏是有福氣的人!”因為就在當初籌備立婦救助協會之際,皇上特別新增了一項關於和離的規定。

從那刻起,同樣有權主提出離婚訴求,並且無需徵得夫君或是家族裡長輩們的應允。

而這條至關重要的規定正是由時茜親自向聖上諫言進策才得以確立下來的呢!

畢竟那時的時茜一直憂心忡忡於那句所謂“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親”這種滿含著險狡詐意味的言辭會將無數遭夫家欺凌待的子死死困住,令們永世不得翻。誠然如此,上蒼終究還是眷顧那些心地善良之人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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