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官場筆記_第363章 用力過猛(2)

作者:羅妹子·7個月前

對於胡德祿的蠻橫,徐立即回應。

“憑什麼?就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袁詠梅今天會挨這一腳,徐很愧疚也很生氣。

因為是徐想借的口把汙染的問題公之於眾,從而迫胡德祿陳永華表態開展治汙行

沒想到袁詠梅在吃飯時提出直接要在現場採訪胡德祿和陳永華,這才有了這“無妄一腳”。

對於徐說的刑法第多條,胡德祿不清楚。

胡德祿見徐敢接話,也就大聲說道:“知道你是政法大學畢業的,但是你還沒資格在我面前賣弄。”

“我再說一遍,把他給我放了,耽誤我的行程,你後果自負。”

祿祿

鹿祿

R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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