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大春,能幫的我都幫你。”
“一大媽,你還是按我說的來,要房子和錢,然後這個房子賣給我,我給你提提價,比你只要錢合適,畢竟你也知道我跟易中海的關係,我看他實在是噁心,以後也不想讓他在這個院子住了。”
“這樣啊,那沒問題,這房子啊,說起來還是公房,原來都是軋鋼廠分給我們家的,後來易中海託了關係給買了下來,現在這房產證啊,是我們個人的,所以賣給你沒問題。”
(這個年代的房子是可以買賣的,不過要先確認房子的權屬問題,如果是單位分的房子,沒有辦理個人房產證,那就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每個月還要房屋租金和傢俱租金,傢俱月租金是傢俱估值的千分之五,當然得是公家的傢俱才需要租金,如果是個人買的傢俱就不用了,正常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買賣的。所以說,不是不允許個人買賣房屋,而是本地人的祖產不可能賣,公家的房產你不能買,再有就是很多房子都是沒收之後又分出去,這其中可能會折騰好幾手,所有權非常混,買到手容易出問題,所以輕易沒人會這個心思,也沒那個閒錢兒。你們還記不記得正門下小人裡,徐慧珍1963年的時候買了片兒爺的四合院?這就屬於產權明確的那種,可以易。北京的資料我查不到,不過其他地方有的是可以跟廠子購買的,就姑且當做這裡也允許吧,太難了。)
“那太好了,不過還是需要個理由,您就跟街道辦說不好需要錢看病,開個介紹信,然後跟我拿著介紹信去房管局。”
“這。。。能行嗎?”
“能行,我在街道辦和派出所都有關係,這種小事兒沒問題的。”
“,那大媽就按你說的辦,明天下午我去街道辦。”
”。題問沒,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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