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78年,我先賺它一億!_第1077章 合約疏漏,後患凸顯(1)

作者:一等錦鯉66·10天前

鈴木敏文閉目片刻,緩緩吐納。他離座,在會議桌邊緩步踱了兩圈,視線停駐於牆上那幅擴張地圖——麻麻的紅點,不是墨跡,是人命換來的座標:1975年破百店那天,倉庫後巷炸了一整箱煙花;1980年營收千億,伊藤會長繫著圍在食堂灶臺前炒了三盤蛋炒飯;1982年踏遍47都道府縣最後一縣時,財務部小姑娘把“再接再厲”四個字滿了影印機蓋板……可眼下,這些紅點正被一張來自大洋彼岸的權清單,一條條划進別人的賬本。

“羅伊戈登(米國南方公司CEO)吃了我們的肋。”鈴木敏文嗓音冷得像結了霜,“談判桌上他攤開手,明晃晃一句:‘要麼權,要麼等特許合同自然作廢’——還補上一句,‘你們沒第二條路’。他掐準了我們離不了‘7-11’這塊牌子,掐準了我們拖不起、耗不起。這不是做生意,是持刀索命。”

“羅伊戈登”三字耳,木村澤野指尖猛地叩向桌面,咚、咚、咚——三聲短促如鼓點:“我踏進他辦公室頭一天就被下馬威!約好上午十點,我在會議室坐足四十五分鐘,他才拎著咖啡杯晃進來,眼皮都不抬,反嗆一句‘原來霓虹人的時間,也這麼鬆垮?’後來每次面,他們的人不是歪解條款,就是拿‘總部還沒批’當擋箭牌,有回更直接笑出聲:‘你們的便利店,不就是照搬我們圖紙畫的葫蘆?’我拳頭攥到指甲陷進掌心,可一想到手裡攥著全公司的命脈,是把椅子坐穿了——真掀了桌子,羅伊戈登立刻能找出十條理由吊銷授權,那時爛攤子誰來收拾?我擔不起。”

鈴木敏文止步,手掌重重按在木村澤野肩頭,掌心溫熱,眼神卻沉得像浸過水的墨:“委屈你了,木村君。”語氣一鬆,又迅速繃,“但眼下顧不上咽這口氣。得先弄清一件事:為什麼南方公司敢把刀架到我們脖子上,還篤定我們不敢躲?”他轉拉開屜,取出一份邊緣泛褐的檔案——紙頁微脆,封面上印著1973年11月的日期,標題清晰如刻:“特許加盟協議”。

時間撥回到1973年11月。那時的伊藤洋華堂,在日本零售業裡不過是個中等規模的企業,主業是百貨商場,在東京、大阪等幾個大城市開了幾家店,但跟松屋、三越這些老資格的百貨巨頭比,基淺、分量輕。而7-11,早已是國南方公司旗下紮便利店品牌。“24小時營業”“一店解千需”——它靠這兩條,在當地了零售新正規化的代名詞。

為把這套模式搬進日本,伊藤洋華堂集團會長伊藤雅俊親自掛帥,帶上時任集團高管的鈴木敏文,直飛國德克薩斯州達拉斯——南方公司總部所在地。彼時日本尚無“便利店”一說。多數店鋪朝九晚七,週末歇業;夜裡想買瓶水、抓包薯片?基本沒門。伊藤雅俊和鈴木敏文卻認定:這模式,在日本一定能活。這一趟,他們是奔著“非不可”去的。

結果迎頭撞上冷牆。南方公司的負責人不信日本消費者會買賬,撂下一句:“日本人習慣老一套,不會認這種新玩意兒。”談判桌上寸步不讓,條件一條比一條。那時的伊藤洋華堂,既沒開過一家便利店,賬上也沒多餘糧撐得起鋪攤子,全程被挨打——若對方拒授牌照,此前所有調研、測算、籌備,全得清零重來。

最後簽下的協議,幾乎全是南方公司單方面益:他們不出一分運營錢,只靠品牌授權,就拿下日本7-11便利店株式會社21%的份;伊藤洋華堂每年固定付三百萬元特許費,旱澇保收,雷打不;授權期十年,期滿後伊藤方雖有優先續約權,但費用怎麼定,還得重新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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