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道龍宇洪荒劫紀_第248集鴻蒙宗存文將華夏早期文字存藏經閣記《華夏文字初考》(2)

作者:天元殿的呂·7個月前

骨載多為骨、魚骨,以牛骨、鹿骨為主,文字多刻於骨片側,容以“記事”為主。如前文所述的“出獵記事骨片”“降雨憂民骨片”,皆為骨載。骨載的優勢在於骨片平整、易刻劃,且骨儲存時間長,適合記錄重要事件;劣勢則是骨片來源有限,需依賴狩獵或畜牧,難以大規模使用。

石載多為石壁、石碑,文字多刻於平整石面,容以“公示”為主。如夏邦的“百符表”刻於石壁,供民眾學習;在一石碑上刻有“邦國律法”符號,如“盜者罰”“傷人者償”,表邦國規定,公示於部落廣場。石載的優勢在於積大、醒目,適合公示重要資訊;劣勢則是搬運難、刻劃費力,僅能在固定場所使用。

第二屆 新載萌芽:“簡冊”的初步探索

隨邦國事務增多,需記錄的資訊越來越長,陶、骨、石載的侷限日益凸顯——陶片、骨片篇幅短,難以記錄長文;石壁、石碑固定,難以攜帶傳遞。為此,先民開始探索新的文字載,“簡冊”應運而生。

源初七子在夏邦的“文書房址”中,發現一批竹簡與木簡,竹簡為新鮮竹子劈的薄片,木簡為松木或楊木製的薄片,其上以“尖石筆”刻有文字,部分竹簡還以麻繩串聯,形“冊”的形態。據文書房的吏所述,竹簡與木簡的製作方法為:先將竹子或木頭劈薄片,放水中煮制,去除雜質,再曬乾,使其不易腐爛;刻字時以尖石筆為工,若刻錯則以小刀颳去重刻;若需記錄長文,則將多片簡用麻繩串聯,捲起來攜帶,稱為“簡冊”。

在一串聯的竹簡上,刻有“夏邦與某部落盟約”文字,共二十餘簡,容包括“互不侵犯”“災年互助”“共同敵”等條款,每簡刻三至五字,串聯後可完整閱讀,且便於捲起攜帶,使者可將其帶往其他部落,傳遞盟約容。雖此時的簡冊仍有侷限——竹簡易變形,木簡易蟲蛀,且刻字速度慢,但已解決了“長文記錄”與“便攜傳遞”的難題,為後世文字載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第四章:文字功用——維繫邦國,傳承文明

第一節 邦國管理:文字是“治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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