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巔峰之官場鬼才_第487章 收網行動(一)(2)

作者:初見華年·14天前

陳希林抬起頭,目在四人臉上緩緩掃過。趙宇明的堅定,楊凌江的沉穩,王明豔的嚴肅,遠的冷峻——他從每一個人臉上都看到了同一種東西:決心。那種不是上說說、而是已經準備好了要真格的決心,讓他的心一下子落了地。他一咬牙,像是把所有的猶豫都咬碎了,聲音有些沙啞,卻每個字都擲地有聲。

“各位領導——我實名舉報縣長鄧林、縣委副書記馬華,嚴重貪腐賄!”他深吸一口氣,一腦地把在心底多年的話全部倒了出來,“他們利用職務之便,為馬烈的公司大開綠燈;他們收馬烈的鉅額賄賂,為他在明珠的違法行為保駕護航;他們挪用專項治理資金,把省市下撥用於漕海治理的錢,全部送進了馬烈的腰包。這些年,我不是不想舉報,是不敢。馬烈在明珠一手遮天,鄧林和馬華是他的保護傘。我一個做生意的,得罪了他們,別說生意做不,連命都可能保不住。可是現在,各位領導來了,我不能再忍了。為了明珠,為了漕海,為了那些被他們坑害的老百姓,我必須要站出來!”

他說完,整個人像卸下了一塊在心裡多年的巨石,長長地撥出一口氣,靠在椅背上,眼眶微微泛紅。他的手還在微微發抖,但那是激,不是害怕。

王明豔適時地開口了。的聲音不高,但帶著一種紀委幹部特有的嚴肅和冷峻。往前邁了一步,站在陳希林面前,目直視著他,像是要把他看穿。

“陳總——”的聲音很平,平得像一面鏡子,“我們紀委辦案,講究的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證據,是最重要的。你實名舉報兩名實權領導幹部,這是很嚴肅的事。如果你的手上沒有證據,或者說證據不夠充分,那不但舉報不會立,你本人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你明白嗎?”

沒有把話說完,但意思已經很清楚了。誣告,是要付出代價的。不是在威脅,是在提醒,是在給陳希林最後一次反悔的機會。

陳希林抬起頭,看著,目裡沒有一閃躲。他點了點頭,聲音恢復了平靜,但那平靜底下,是深深的篤定:“我都知道。王書記,您說的這些,我都懂。實名舉報意味著什麼,我清楚。誣告的後果,我也清楚。如果不是手裡有真憑實據,我陳希林就算有天大的膽子,也不敢在各位領導面前胡說八道。”

他彎下腰,從腳邊拿起一個黑的公文包,拉開拉鍊,作很慢,像是在進行一個莊嚴的儀式。他從包裡掏出一本厚厚的筆記本,牛皮紙封面,邊角已經磨損了,有些地方甚至被汗水浸得發黃。他雙手捧著那本筆記本,像是捧著一件稀世珍寶,遞給趙宇明。

漿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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