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賺錢,我認張導為義父_第420章 進了我的公司還想跑?(1)

作者:祿米夕牛·6個月前

俞良見祝序丹已經做出決定,他便直接提出了他們的要求。

他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良圖娛樂公司的藝人版合同。

期限為十二年,裡面的條款,看似中規中矩,但是很多都包含了俞良讓律師心設計的各種坑。

說得直白些,這些條款大多對藝人限制頗多,而對公司極為有利。

誠然,沒有任何合同能真正束縛一個藝人,大不了退出娛樂圈或考公務員。

但若想在演藝圈發展,俞良的這份合同雖然不是賣契,但也差不了多了。

祝序丹雖有些小聰明,但畢竟只是個92年出生、比俞良還小一歲的年輕姑娘。

而且在俞良的一番遊說和自己迫切想紅的心理驅下,腦子一熱,當場就答應了。

便

調

...

調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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