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什麼冤,全拉出去斬了_第70章 憤怒,挫敗,私會(1)

作者:是清然啊·7個月前

那麼問題來了,李酒商從被押送到縣衙至今,已經過了三天,那麼李酒商繼室蘭姿背上的新鞭傷,是誰造的?

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

這就與李酒商繼室蘭姿的供詞,形了悖論。

五個糧馬商為了讓李酒商百分百為背鍋俠,不僅搖來了李酒商繼妻這個證人,還可提供了他們與李酒商往來的書信,作為佐證。

李酒商看著五個糧馬商提供出他們往來的書信時,他就知道一切都完了!他們約定過,所有的書信都要的【閱後即焚】,沒想到,只有他自己遵守了這個約定!這群大傻!他不了了!

他從來沒想過,自己會倒在這種看似毫無破綻的破綻上!

正好前一天,李酒商也做了和他們同樣的準備。

只不過,李酒商提供的不是書信,而是賬簿和易契書等等,各項與竊稅相關的原始資料。

簿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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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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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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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

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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